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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源税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赵 晓    岳安时
(北京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资源税在今年的两会上再次成为热议对象,在中国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道路上,资源税改革首当其冲。资源税制在我国不尽合理,范围过窄、税率过低、以从量计征造成了包括资源浪费、粗放型发展在内的诸多弊病。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资源税制存在的问题,并在对今后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的同时讨论了资源税改革会给我国经济带来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资源税  改革  从价计征 

资源税改革方案酝酿已久,但终因种种原因而未能推行。随着近年绿色经济、低碳等成为国际关注的热点,在经济形势不断向好的2010年,资源税改革再次上马。刚刚闭幕的两会上,资源税成为代表们热议的焦点,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3月5日表示,2010年要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强调“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2010年工作重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其中两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节能减排和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资源税在这两方面都能够发挥出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资源税的改革可谓迫在眉睫。不过,正所谓缓病用不得急药,作为困扰我国多年的痼疾,资源税的调整应以渐进式前进,改革步伐须慎之又慎。另外,作为金融危机后经济企稳的头年,保持稳定仍是首要任务,而资源税目前改革还需突破一些阻碍,因此,可以说资源税的改革仍将任重而道远。

一、我国资源税制存在很大问题

1、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现行资源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2004年以来,国家虽对资源税进行了多次调整,但每次调整对整体税制来说基本无关痛痒。十几年间,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直沿用的资源税制却没有“与时俱进”,这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埋下了病根。

2、我国资源税制存在的问题

中国经济已饱受粗放式发展之苦,资源利用效率的底下严重威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源税制不尽合理。

(1)征收范围过窄。征收范围的资源产品只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和盐,其他自然资源均未列入征收范围。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导致自然资源被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带来企业成本的外部化和社会化,导致了对环境和生态的双重破坏。

(2)税率偏低。从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验来看,许多国家普遍征收较高税率的资源税。如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都对能源产品征收重税,以此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但我国税率偏低,这使得资源税没有起到调节资源开采和使用行为的目的。从1999年到2008年,我国资源税收收入虽由62.86亿元增加到301.76亿元,但资源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始终保持较低水平,分别为0.61%和0.52%。缴税少使得企业可以将效益增长建立在廉价资源的基础上,因此资源浪费行为非常严重,且造成我国的单位产品能耗一直居高不下,资源的稀缺性没有反映出来。同时,如此少的税收使得资源税无法发挥出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

(3)从量计征弊病多。中国现行的资源税是从量税,实行单一的从量定额征收。基于这一规定,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为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销售和自用部分,而对积压或库存的部分不进行征税,这样便纵容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导致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另一方面,从量计征不受外部资源价格调整的影响,在资源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资源税不能随着资源开发的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致使其税收的适应性较差。

经济的高速发展已将资源税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扯了下来,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问题,不改革则无异于坐以待毙。面对2010年复杂的世界形势,铁矿石谈判已经为中国敲响了警钟。总理在报告中强调,“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领域的改革。”在新一轮改革大潮中,已经呼吁了若干年的资源税改革,理应作为排头兵,率先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贡献。

二、资源税改革的时机和方向

1、资源税改革时机渐趋成熟

资源税改革其实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就已经初具眉目,只不过当时迫于通胀压力未能施行。2008年金融危机不期而至,经济低迷使得资源税改革再次搁浅。时至今日,资源税改革迎来成熟时机。

经济回暖之初正是推进改革的良机,2009年中国经济的强劲复苏为资源税改革提供了保障。在当前整个行业盈利的状况下,合理的改革不会使得资源类企业出现较大负担,而且目前资源价格依然处于低位,改革对价格的影响将会十分有限。

对于资源税改革会加剧通胀压力则更加不必担心。一方面是资源税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影响有限,例如,对于我国没有定价权的行业,加税左右不了资源价格,因此未必会对CPI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是今年经济形势尚不稳固,经济远没有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现在谈通胀还为时尚早。

资源税改革时机虽已成熟,但任何税制改革都应再三斟酌,尤其是在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今日。谢旭人近日强调,资源税改革的推出还要经过研究和完善,选择比较合适的时机。但是已经可以预计,今年年内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很有可能出台。

2、资源税改革的方向

有关资源税改革方向也已基本明确,那就是三管齐下——从范围、税率和计征方式上进行改革。

(1)扩大征收范围。将水资源全面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逐步对各类水资源的利用征收资源税。进一步将所有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周期较长、难度较大的资源纳入征收范围,包括耕地资源、滩涂资源、地热资源等。最后,在条件成熟之时将资源供给缺乏、不宜大量消耗的资源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如森林、草场等。

(2)适度提高税率。税率的设定应考虑到筹集财政收入、调节负外部性作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例如,对于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较为稀缺,而且其开采、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较大负外部性的资源,应大幅提高税率;而对于食用盐来说,作为公众的生活必需品,税率应相对较低。另外,由于各地区资源回采率和环境质量指标不同,税率也应有所区分,对于回采率低的地区,税率相对应提高。

(3)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从价征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它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明显,与征税对象的数量也有紧密关系,其与差别比例税率配合,可以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可以说,从价计征是改革的趋势,能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既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资源利用,也有助于政府税收的增加,同时还能够通过价格机制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从而促使企业主动节能降耗。

还是像上面所说的,缓病用不得急药,三个改革措施都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征收范围需逐渐扩大,税率也需逐步提高,对于从量计征转向从价计征,中间也需要量价结合来过度,例如盐仍然从量计征,而将原油、天然气等资源从价计征。

最后,还有一个需要关注,那就是“税费合一”的问题。例如煤炭中现在除了征收资源税之外还有资源补偿费,其实质是相同的,因此属于重复征收。“清费立税”是国家财税改革的方向,资源税在这方面更要做到合理化。

三、以资源税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1、资源税改革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资源税改革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无疑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将成为中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如何在“加快”上下功夫、见时效将成为关键。在当前形势下,资源税改革不仅是加快转变的契机,也是加快转变的必由之路。

首先资源税改革可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资源税改革无疑提高了企业的开采成本,可以有效遏制企业过度开采,减少了资源的积压和浪费,使资源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显示出稀缺性。另一方面,今年要完成新增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以及扎实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资源税改革为契机可以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风尚。

其次资源税改革可以增加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使得资金更好地用于保障民生工程,切实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西部蕴藏丰富矿产,资源税应为西部地区提供较高的税收贡献,但从资源税的征收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这一效果,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与经济收入形成了较大的反差,区域财政能力失衡。地方政府本就不多的资源税又与中央共享,使得可利用的资源税收更加捉襟见肘。资源税改革既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又可以增强地方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收益一部分用于当地企业,来促进当地居民就业,一部分用于公共设施支出,来起到平衡区域经济差距的作用。

还有一点就是资源税改革可以加大资源的市场化,减轻矿产业上游垄断局面,一定程度上为民营企业进入上游领域提供条件。目前我国的市场化主要是下游的市场化,未来,上游的资源垄断和控制在资源税等一系列改革中将会逐步放开。

   2、改革中仍需注意的问题

资源税改革的方案细则仍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这其中引人注目的问题就是中央、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以及税费最终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税率设置必然是企业关注的焦点,过高的税率将会大大减少企业盈利,这其中尤以将改为从价征收的原油、煤炭行业为甚。有数据显示,如果按照目前提到的从价计征的税率,中国煤炭的资源税将提高5倍,原油将提高10倍。企业不希望如此,而地方则坚持从价,因为这将给地方财政带来一笔巨大的收入。中央目前则徘徊在两者中间,希望能够找出兼顾两者的方法来。

消费者则担心上调的税费最终会转嫁到自己头上,这也是资源税在改革中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不仅将税收透明化,还要建立起资源开发和环境补偿机制,切实保障公众利益不受损失。另外,国家应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鼓励企业通过内部节能降耗、挖潜增效、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等途径消化上升的成本,而不是单纯地转嫁给消费者。

资源税改革目前虽然还有缺陷,但短时期内推行的趋势已不可阻挡。相信政府会尽快拿出完善的方案,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实现资源税改革的初衷。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一句振聋发聩的“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吹响了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号角,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的今天,资源税的成功改革定将达成中国构建资源型节约型社会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徐金秀:资源税改革对我国经济的影响[J].生态经济,2008(10).

[2]商艺:资源税改革——绿色税收的崭新一页[J].当代经济,2008(11).

[3]李晶晶、钱永坤:资源税研究文献综述[J].当代经济,2009(19).

 

(文章将刊于《现代商业银行》。转载须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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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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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 •世界银行—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成员 •中国经济学奖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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