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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  陈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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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进城务工农民顺利转化为市民,推进“人”的城镇化,一直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话题。当下,一种主张很有市场:让农民“带地进城”。根据这种主张,农民落户小城镇,既可在城里买房、工作、生活,又享有留在农村的土地及各种收益。这被概括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如此,农民乐意进城,人口红利持续释放。

从发展城市经济的角度看,这既带动城市消费,又能继续为城市输送廉价劳动力,特别是进城人员的巨大住房需求为发展小城镇的土地财政提供了遐想空间。但从城乡共同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这种思路值得商榷。

一直以来,在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的问题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将公共福利与户籍剥离,实现城市居民公共服务全覆盖。只要农民生活在城里,就能“一视同仁”地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公共福利;另一种意见主张放宽城市特别是中小城镇的户籍限制,鼓励农民把户籍由农村迁往城市。

第一种意见相当于取消户籍,农民乐意但市长不乐意。进城务工农民的市民化意味着巨额转换成本,根据社科院《2013年城市蓝皮书》估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为13.1万元。照此计算,要在未来20年解决3.9亿人的市民化问题,政府需支出约51.1万亿元,相当于全国4年财政收入。这笔成本,市长们不愿意,也没能力支付。

第二种是现有政策的主导方向,市长乐意但农民不乐意。虽然放宽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户籍限制,符合中国渐进式的改革思路,但由于小城镇公共福利水平有限,就业机会不多,对进城务工农民吸引力不大。特别是当农村户口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下悄然升值时,日益贬值的小城镇户口几乎成了“鸡肋”。农村耕地、宅基地、林地以及村集体收益分红都按户口人口均分,不仅许多农民不愿把户口迁到城里去,反而有大批已“市民化”的村民想方设法把户口迁回农村。

如何保证第二种意见推进下去?“带地进城”的主张便应运而生。但正如上所述,这一主张只看到农民进城对城市经济的拉动作用,却忽视了留守农村的种地农民的利益,仍囿于牺牲农村发展城市的老套路,不符合城市反哺农村、城乡共同发展的新思路。

当前,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人多地少、农业收益过低。提高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是把部分农民转移进城,扩大家庭农户耕地规模,提高户均收入,而“带地进城”与之背道而驰。此外,鼓励“带地进城”将削弱国家对农村转移支付政策的效果,使进城农民两面受惠,却让种粮农民独担损失。

吸引农民进城应多在城市福利上下功夫,少在农村留存利益上打主意。一方面,努力提高中小城镇公共福利水平,增加城市户籍含金量,采取“土地换住房”或“土地换社保”政策,调动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出台激励政策,从全国层面统一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或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金额与当地政府解决落户的进城人口数量相挂钩,调动小城镇地方政府接纳进城务工农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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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

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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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 •世界银行—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成员 •中国经济学奖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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